政府補貼申請條件
按不同類型,申請補貼應當具備的條件如下:
1.個人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屬于法定勞動年齡范圍(男性16-60歲,女性16-55歲)內的本市戶籍人員(全日制在校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或在本市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異地務工人員。
(二)取得培訓補貼目錄內本市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含復審換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不含復審換證)。
通過參加企業技能人才培養評價、政府公益性培訓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個人不予補貼。
2.企業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請技能人才培養評價、新型學徒制補貼:
(一)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依法繳納各項稅收,無偷稅、騙稅和抗稅行為,具有良好的納稅記錄;
(三)與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并連續正常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
(四)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備案同意開展企業技能人才培養評價或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員工考核合格并獲得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